各部门、各处室:
为更好地规范我校升旗仪式,继续深入推进“去极端化”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,现将轮台县第十小学关于规范升旗仪式的通知下发,各处室按要求执行。
1、按要求每日开展升国旗、唱国歌活动,升旗仪式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;
2、每周国旗下讲话内容围绕“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四好教师”、争做“反恐小卫士”主题;
3、每日升国旗仪式每班邀请5——10名家长参加,并登记记录;
4、每周一开展“我是中国公民”宣誓、“我是人民教师”“我是反恐卫士”公开承诺活动,活动邀请离退休教职工参加,,并做好活动记录;
5、每周升旗仪式后开展离退休教职工座谈会;
6、附升旗制度,每位参加升旗仪式的教职工、学生、家长、离退休教职工认真按照升旗制度参加升旗仪式。
轮台县第十小学
2015年9月17日